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单位: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为主线,努力实现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水耗同比下降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6%的目标。根据《关于江西省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赣府管字〔2016〕1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我市201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规划“十三五”工作
全面评估本地区、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深刻分析问题和不足,找准“十三五”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市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部门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二五”节约能源资源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根据用能单位、用能特点的变化适时调整考核评价方案和标准,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和省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适度超前、示范引领、承上启下”的原则,在国家、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的框架下,认真规划本地区、本单位“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统筹各县(市、区)节能工作,打造一个节能工作先进县(市、区),“以优促优,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持续等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制度标准体系
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完善节水节电、计量统计、监督考核、资源回收利用、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根据省《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出台我市相关制度并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重点抓好各县(市、区)节能考核奖励工作,充分运用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市、县奖励机制。结合实际,出台对各县(市、区)节能考核评价办法,落实考核任务,侧重平时工作和实际成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深入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总结、宣传推广“十二五”时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扩大示范影响,发挥引领作用。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提高创建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试点活动。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抓手,扎实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对照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工作计划、一套工作举措、一定经费投入、一本经验材料“五个一”的标准与要求,探索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抓好机关、学校、医院三个领域,力争全市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市直单位至少有5个国家级或省级节约型示范单位。
四、积极组织实施节能改造
贯彻落实《江西省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办法》(省政府令217号),在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以办公区配电、空调、水泵等重点耗能设备和食堂、数据中心机房等高耗能附属设施为重点开展节能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大力推广LED灯照明、新能源汽车、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非传统水源利用等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在2017年前各级公共机构全面普及LED照明。每年抓好1-2个项目的引进、试验、推广,努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效率。加大太阳能及浅层地热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建成一批光伏发电新项目,提高公共机构新能源应用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积极开展公共机构燃煤锅炉改造,有条件的单位要逐步淘汰燃煤锅炉。加大公共机构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力度,逐步扩大监测规模。加大无纸化办公应用普及力度,运用好电子政务平台办公体系。
五、扎实推进节水和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实施用水器具、设施设备和老旧管网节水改造,推广水平衡测试和合同节水管理,鼓励开展中水回收和雨水收集。组展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力争到2016年末在全市建设节水型示范单位5家以上。加大绿色回收进机关活动力度,提高废旧商品规范化回收率。推动回收活动向二级单位拓展。加强市县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各级公共机构与有关资质的企业建立定点定期回收机制。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废弃物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六、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认真贯彻落实市新能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在各级公共机构带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增购新能源公交车100辆,加快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缓解城区拥堵问题。指导各级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充电设施,2015年市行政中心已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6个,2020年前市行政中心完成120个充电桩的建设目标。积极鼓励利用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本,通过自助分时租赁等方式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七、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资源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体验日、节水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面授和网络培训,在公共机构及干部职工中普及节能法律法规、科学知识。深入开展日常宣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保,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节能宣传要面更广,参与人更多,拓展宣传培训内容,面向基层,面向社会,普及节能知识,传播节能先进技术,交流节能先进经验,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知名度,形成人人节能、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将面临新任务、新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着力在“补短板、破难题、争先进”上下功夫,以发展新理念引领节能工作新发展。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和“五大”发展的理念,既要加快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打好攻坚战,又要加快完善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坚持持久战;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实现蓝天白云常在,青山绿水常在,持续永续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秀美江西、幸福宜春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