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一
整改问题:办公室标牌制作问题
整改期限:5月5日-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管二科
责任人:漆维明
整改完成情况:5月上旬物管二科就标牌制作明确整改措施,规定一年二次修订办公室标牌,规模较大的办公室调整标牌,由我局统一制作;单位临时要求更换的,指定厂家、规格、样式自行制作。今后标牌的更换制作将按以上规定执行,由物管二科负责具体落实。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
整改问题:对于忘记关空调的情况希望处罚轻点
整改期限:4月28日-5月5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管一、二科、文化之窗管理科
责任人:漆维明、沈慧华、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从5月份起,以既减少浪费,厉行节约,又能减少处罚金额为目的,进一步明确空调关闭情况排查时间为晚上11:00前,查到有无人开空调的情况后,马上会在电脑上关闭该办公室空调运行,减少浪费,并尽快与相关单位秘书科联系反映情况。截止到目前,从物管一、二科、文化之窗管理科抽查的结果来看,市行政中心忘记关空调的情况有所较少,由于抽查后空调关闭及时,处罚金额也同时减少,达到了小惩大戒的效果。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三
整改问题:加强公共区域照明用电的节能
整改期限:5月5日-6月3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管一科、二科、文化之窗管理科、物业公司
责任人:漆维明、沈慧华、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强化节能举措,管严、管实、管细。从5月份起,进一步督促市行政中心保安、保洁员严格履行节能职责,市政大楼公共区域白天原则上不开灯,夜间阅台、大厅只开二分之一的灯,大楼内每个走道只留3盏灯;宜阳大厦夜间每层楼原则上最多留2盏灯,卫生间无人使用时不开灯,6月底前已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照明灯1-3楼已更换成LED节能灯;文化之窗公共区域照明线路按照节能要求进行了整改,有效解决了一个开关控制一大排灯的现象。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四
整改问题:档案馆大厅电子显示屏不清晰
整改期限:5月5日-1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文化之窗管理科
责任人: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5月11日文化之窗管理科与电子显示屏厂家联系,说明相关情况,5月12日厂家派技术人员对显示屏进行检查,确定是模块主板问题后,5月18日厂家和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显示屏进行维修,电子显示屏目前正常运行中。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五
整改问题:汽车修理厂能否搬走,停车场内维修车辆过频,存在安全隐患并影响环境(脏、乱)。
整改期限:5月5日-2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文化之窗管理科
责任人: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汽车维修点是为机关干部服务,作用很大,为加强对汽车维修点的管理,5月19日文化之窗管理科约谈了汽车修理厂负责人,就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向他们提出了意见,希望他他尽快改进,并明确了几点要求,20日就沟通的意见形成汽车维修点管理相关意见书,汽车修理厂已签字并承诺将按意见书的条款,做好环境维护、减少燥音,为机关干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目前,没有再接到对汽车修理车的投诉。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六
整改问题:规划馆要求物业加强对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力度。
整改期限:5月5日-11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文化之窗管理科
责任人: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按《物业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5月11日,文化之窗管理科与规划馆达成共识,将规划馆消防设备纳入文化之窗统一管理,今后规划馆消防设备、设施安全检查等维保工作将和文化之窗其它设备一起同步管理。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七
整改问题:文化之窗各单位监控室的钥匙管理问题。
整改期限:5月5日-8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文化之窗管理科
责任人: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5月8日,文化之窗管理科向文化之窗各单位办公室明确监控室钥匙管理责任,与各单位达成共识,各单位监控室安全问题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同时将钥匙交给各单位自己管理。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八
整改问题:图书馆正大门需加一通道。
整改期限:5月5日-6月3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文化之窗管理科
责任人:黄靖
整改完成情况:3月初,图书馆部分工作人员及参观、入馆学习人员提出意见,图书馆正大门由于被绿化带隔断,人员车辆只能通过非机动车道进出,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将正大门绿化带打开,新建一个进出通道。其实早在去年8月份我局已发现此问题并发函(《关于打开市图书馆正门前芦洲北路绿化带的请示》宜管字48号)给市政府,市政府征集了市城管局、宜阳新区、市交警支队三家单位的意见,提出以下意见:同意在该绿化带开口,便于机动车辆进出,但开口区间80米幅度内应无视线障碍,且应与城市建设绿道一并考虑,具体由市城管局和市园林局提出建议并负责实施。市城管局和市园林局多次组织人员前来勘察现场,我局配合他们并站在管理者的角度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最终市园林局拿出了打开绿化带的施工方案。5月初,市园林局组织施工人员开始进行打开图书馆正门绿化带的前期工作,移苗、移路沿石、运土、压实马路, 6月10日铺沥青并完成收尾工作。图书馆正门前长44米、宽2米的绿化带顺利打通,既方便了来往图书馆的车辆进出,也方便了群众在图书馆大门前上下公交车,人民群众对此项工程表示很满意。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九
整改问题:少数房间空调效果不理想。
整改期限:5月5日-6月3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工程动力科
责任人: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5月份,工程动力科对存在问题的空调进行了全面检查,将空调出现问题的房间号登记备案待空调夏季全面开启时进行维修。5月28日开启空调后,工程动力科李萍华带领维保人员逐个房间上门检测,调整开流部件,更换损坏配件等,对因设计在“末端”确实存在效果不佳的做好解释说明。6月底,有故障的空调全部完成维修,目前空调制冷效果已达正常指数。具体解决情况:市政大楼1024、1026房间;宜阳大厦西座730、1524、1525,主楼524、1438,东座424房间均已解决“空调制冷效果不佳”问题。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
整改问题:夏季厕所味道重,特别是一楼的厕所气味难闻。
整改期限:4月25日-2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责任人:孙洪禄
整改完成情况:4月27日至29日,物业公司安排保洁人员对宜阳大厦一楼厕所全部安装好闭门器,同时要求保洁人员加强冲洗并点燃熏香和加放味球,尽量保持厕所内地面干燥。5月份物管二科组织人员对厕所清洁情况进行了三次突击检查,厕所气味有明显的改观。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一
整改问题:雨季不用湿拖把拖地。
整改期限:4月25日-2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责任人:孙洪禄
整改完成情况:4月29日,物业公司召集保洁人员开会,要求所有保洁人员下雨天不允许用湿拖把拖地,只能用干拖把和刮板将地面的水除去,同时在人流量大且地面特别易湿滑的地方,在下雨天或回潮时期在地面加放防滑物品,目前,地面湿滑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二
整改问题:办公室门能否安装自动反锁门。
整改期限:4月25日-5月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责任人:孙洪禄
整改完成情况:宜阳大厦各单位入驻以来,我局就同意各单位自行更换门锁。5月8日,物业管理科召集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开会,就自动反锁门安装问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各单位提出门锁出现问题,可以自行更换;二是更换门锁不能改变整体样式;三是为保持外观的统一和美观,各单位在更换门锁只能利用已打好的锁眼,不得另行开洞。5月9日,物业公司向需要安装自动反锁门的单位说明了情况,并向该单位强调了安装自动反锁门的几点要求。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三
整改问题:文化之窗保安查门事先敲门,博物馆安保、保洁要相对固定,少变动,公共场所要禁止抽烟。
整改期限:4月25日-5月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责任人:孙洪禄
整改完成情况:4月27日,文化之窗管理科向物业公司提出意见,要求在博物馆的保安要相对固定,同时要保证保安的素质和职业操守。28日物业公司答复,今后要尽量保证博物馆的保安的固定性,如需更换新的保安将书面通知博物馆。29日,物业公司召集保安开会,进一步明确了2点要求:一是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管理,要求保安在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吸烟时,向他说明公共场所不能吸烟的规定,或劝其在可以吸烟的场地再吸烟;二是加强清场和日常巡查管理。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四
整改问题:文化之窗车辆停放问题,不能停在黄线内。
整改期限:4月25日-5月9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责任人:孙洪禄
整改完成情况:从4月28日起,物业公司开始指派门岗保安到台阶处看守,规定凡不是文化之窗入驻单位上的用车,一律不得停放黄线区域内。截止目前,文化之窗黄线内的车辆停放原则上只停放单位用车,没有再接到车辆乱停的意见。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五
整改问题:1楼市政府会议室电动挂标语杆内部电机已损坏,现在每次会议挂标语都要借用物业的3米楼梯,既不方便又危险,希望能安装电子屏幕。
整改期限:4月15-5月3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工程动力科、物管一科
责任人:沈慧华、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4月18日,工程动力科技术人员和物管一科科长一同前往市政府会议室检查电动挂标语杆故障情况,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为方便高效,可以安装LED显示屏,二是维修现有的标语杆。20日,工程动力科将维修标语杆费用清单、安装LED显示屏的方案和报价单送至物管一科。物管一科与市政府行政科李科长进行了协调沟通,确定维修方案。5月底,工程动力科联系施工方修缮完毕,目前,电动挂标语杆使用正常。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六
整改问题:维修更换材料需要单位自己购买材料,因不知道买什么样的规格不方便。
整改期限:5月5日-1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工程动力科、物业公司
责任人: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5月初,工程动力科组织人员对市行政中心各单位办公区域维修材料的购买进行了调研和摸底,形成《关于各单位办公区域维修材料购置方式的调研报告》材料经分管领导审阅后,呈报局主要领导,在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今后各单位维修更换材料将按照报告中的建议执行。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七
整改问题:办公室用电量大时可否提供查询。
整改期限:5月5日-1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收费中心
责任人: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5月上旬,物管二科和收费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用电查询系统,将办公电费和空调计费系统做好了备份,确保能随时调出电费使用的详细时间和费用。明确查询用电情况单位应先出具申请并加盖公章到相关科室查询,具体为:空调用电查询先找物管二科调出用电明细,办公用电直接找收费中心调用电明细,查询出的结果均由收费中心盖章后交给查询单位。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八
整改问题:中午餐的价格偏高。
整改期限:5月5日-1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食堂管理科
责任人:罗炳勇
整改完成情况:5月6日,食堂管理科科长约谈宜阳大厦食堂的两位老板,将干部职工反映的情况和要求向他们反馈,并向他们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严格控制菜价,规定1-5元每个价位的菜每天不少于2种,同时食堂管理科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午餐点前抽查底询问当天的菜价,保证价格浮动不会过大。截止目前,菜价保持在合理的范围内,干部职工反映较好,食堂第二季度民意测评满意率为92.3%。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十九
整改问题:办公室外玻璃有开裂情,易落灰尘,不易清洗,需更换。
整改期限:5月5日-6月3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工程动力科
责任人: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5月初,工程动力科组织人员对市行政中心破损玻璃更换进行专项调研。一方面,联系和比较了多家玻璃制造厂包括原厂,综合考虑价格、工艺、技术后选定宜春工业园内“昌浩玻璃厂”为玻璃制作供应商;另一方面,联系了多家本地玻璃更换队伍前来勘查,选定潘会春队伍作为更换玻璃施工方(因为有些玻璃施工难度和危险性高,很多队伍在查看后均表示做不了)。5月28-29日,量定破损玻璃尺寸由昌浩玻璃厂进行定做,5月中旬进行更换施工,耗时3天时间,共更换21块(其中市政大楼11块,宜阳大厦10块),费用7000元。8月6日,再更换宜阳大厦3块玻璃(其中一块为幕墙玻璃,施工难度和危险性很大),费用5500元。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十
整改问题:食堂操作间偏小,可否适当增加有“三证”的食品外购,如面包、蛋糕等。
整改期限:4月29日-5月1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食堂管理科
责任人:罗炳勇
整改完成情况:5月初,食堂管理科组织人员调研了市场上的面包、蛋糕等干部群众有要求的食品,根据调研的结果,明确了宜阳大厦食堂在确保食品安全,质量可靠,三证齐全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外购食品种类。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十一
整改问题:蓄水屋面水管放水问题。
整改期限:5月5日-20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市委大院管理科
责任人: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整改措施:严加管理,保证屋面既不干又不浪费水,充分利用天然水。5月6日,史日侠局长召集市委大委管理科全体人员和供水公司技术人员到反映问题的蓄水屋面现场查看情况,并就发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市委大院管理科召开协调会,双方在沟通协调后确定解决措施,5月中旬,需要蓄水屋面已全部蓄水。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十二
整改问题:市委大院内有一废旧车辆长期占用车位。
整改期限:7月10日-25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市委大院管理科
责任人:史日侠
整改完成情况:7月中旬,市委大院管理科在占位的车辆上贴出告示,要求车主尽快将车辆移开,如七天内不移开,管理科将把车辆移至他处,七天后,车辆仍在原地,为空出车位方便院内群众,管理科组织人员将占位车辆移开,目前车位已空出为院内群众使用。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十三
整改问题:宜阳大厦超市服务态度差,不开发票。
整改期限:5月13日-14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管二科
责任人:漆维明
整改完成情况:5月14日,物管二科工作人员与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向其反馈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并要求其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品质,尽量满足顾客需求。超市负责人表示会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也将为需要发票的顾客提供发票。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十四
整改问题:市委大院住房反映卫生费、电费收取不公等问题。
整改期限:4月20日-23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市委大院管理科
责任人:温渤山
整改完成情况:该问题是由市“活动办”转交来的信访件,没有具体的联系人,收到信访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4月21日召集市委大院管理科负责人了解情况,就相关情况作详细说明,并形成报告于4月23日回复给市“活动办”。报告中详细说明了市委大院目前卫生费收取标准及电费的收取定价,不存在收费不公问题。
具体问题整改完成事项二十五
整改问题:市行政中心保安希望解决免费午餐。
整改期限:5月4日-6日
责任主体:责任单位:物业公司
责任人:孙洪禄
整改完成情况:5月4日,局“活动办”将收集的意见反馈给物业公司,5月5日,物业公司马上召开中层会议研究,考虑到保安的工作特殊性,物业公司和市政中心二楼食堂达成了午餐供应协议,提高午餐标准,由以前的每餐6元提至7元,保安出4元不变,物业公司补贴由原来的2元增加至3元,尽量为保安提供更多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