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支委员会议1.总支委员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总支委员参加,一般邀请非总支委员的支部书记列席,根据会议内容和特殊性,也可邀请局领导或其它相关同志参加,会议由总支书记或专职书记主持。
2.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贯彻落实局党组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制定局总支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各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各支部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研究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考评和审定优秀党支部、审定各支部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审定通过各支部选出的总支委员会成员;讨论需由总支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3.出席每次会议的总支委员不少于三分之二;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赞成人数不少于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通过。
4.总支宣传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大会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会议内容: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3.支部大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党员必须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才可进行讨论决定;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做出决定,到会的党员没超过半数、不能作出决定时,必须提交总支委员会讨论。
4.支部宣传或其他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应到人数、实到人数、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三)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月不少于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也可由书记指定支委主持。
2.会议内容: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3.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才可进行讨论决定;如遇重大问题要及时做出决定,到会的委员没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4.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有特殊安排的,次数可增加,全体组员参加,会议由小组长主持。
2.会议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五)党课
1.党课每半年不少于一次。主要内容为: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方针政策、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形势教育等。
2.党课教员一般由局党组班子成员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专家、学者担任。党课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参加,也可吸收非党同志参加。
3.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六)几点要求
1.原则上有8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支部,都要成立若干个党小组,党小组的设立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正式党员,组长由本党小组全体党员选举产生,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担任党小组组长,也不将他们集中在一个党小组。党员人数比较少,活动比较方便的党支部,可以不设党小组,由党支部直接组织党员开展活动。
2.除总支委员会议外,“三会”主要以支部安排为主,应鼓励和强化党小组活动,共性活动可视情况“三会”合一,但应在会议记录中注明。
3.局机关支部上党课以党总支安排为主,幼儿园支部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该项活动。
4.“三会一课”要与上级部署、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形势教育、工作实际等结合起来,既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素质和组织生活质量;又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做到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