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水资源字〔2014〕17号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
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水资源〔2013〕389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保障,建成一批“制度健全、设施先进、宣传到位、用水高效”的节水型单位,引导全社会提高节水意识、参与节水行动,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50%以上的省级机关及30%以上设区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0年,所有省级机关、设区市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设区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它各类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推进。
三、具体要求
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要组织、指导本地区公共机构按照以下具体要求,加强节水日常管理,加快节水技术改造,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建立节水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节水管理相关领导职责、管理部门、人员和岗位职责。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
(二)强化节水日常管理。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配备和管理用水计量器具,建立完整、规范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重点加强食堂、浴室等重点耗水部位的用水监控。编制详细的供水排水管网图和计量网络图,按照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强用水效率和总量分析。结合自身特点,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三)加快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稳步实施卫生洁具、食堂用水设施、空调设备冷却系统、老旧管网和耗水设备等的节水改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四)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缺水地区和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系统,绿化和景观用水尽量利用非常规水源。泳池、浴室等用水量大的场所应设置水处理再利用装置。
四、建设程序
节水型单位申报工作采取重点推荐和自愿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级节水办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后,发布节水型单位名单。具体程序见《江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
每年2月底前,各设区市要将上年度本地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报送省水利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并推荐本地区用水效率先进的节水型单位,省水利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将根据推荐名单,确定公共机构节水标杆单位,报水利部、国管局、全国节水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水利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负责组织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各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合作,充实工作力量,加强对本地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注重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衔接。
(二)加强监督考核。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体系;省水利厅将节水型单位建设情况纳入各设区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体系。省水利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定期对节水标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三)加强资金保障。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组织管理费用在水资源费中列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约用水办公室在安排资金和有关项目时,优先支持节水型单位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资源费使用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公共机构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和节水示范项目建设。
(四)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节水办应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节能宣传周”开展节水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普及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型单位的建设经验,积极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社会风尚。
省水利厅(省节水办)联系人:吴 涛
联系电话:0791-88825705 邮箱:wutao1986@126.com
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王骋宇
联系电话:0791-86214597 邮箱:375262503@qq.com
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联系人:夏丽丽
联系电话:0791-87606633 邮箱:jxskyxiall@163.com
附件:1.江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实施方案
2.江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
3.江西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申报书
4.江西省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指标
(注: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建设申报书等电子版可从江西省水利厅网站(www.jxsl.gov.cn)“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公告”栏目中下载)
江西省水利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
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4月1日
抄送:水利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
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发